我跟S都不是那種渾身充滿運動細胞的人,所以大多數的時間,動口比動手多,胃腸的蠕動比大腿的走動還勤勞。

偶爾,我們也會突起動念,熱烈的討論著要去從事某項運動,但向來都只停留在討論、空想的階段。去游泳,說了五年,去滑雪,說了三年,溜直排輪,只在某年的夏天提過一次就再也沒人提到這事了。

唯一可以讓我們順利完成的運動,大概就只有散步走路這事。
(請勉強接受我將走路納入了十項運動的項目之一,因為對我而言,散步也會構成心臟巨烈的怦怦咋響,腿部肌肉痙攣抖動。)

夏天時,縱使是三天打魚五天曬網,還勉強維持著到住家附近的斜坡走路的習慣,但到了秋季開始下雨時,連這簡單的運動都輕易地被找到貼上封條的理由。一直到最近起床時腰酸背痛,脖子的可扭轉範圍逐漸縮小,腰部的肌肉開始瓦解成肥肉,才又想起該動一動了!

於是,在雨季稍歇之時,S強烈的建議與堅持,實施行菜籃族走路工計劃,只要有空或必須要添購物品時,立刻整裝拖起了菜藍小拉車往mall的方向走去。

走路去,沒錯,是真的將愛車安穩的擱在車庫中,而回歸用傳統的方式,靠著萬能的雙腳走去買菜。這表示,有可能我們會在天寒地凍的氣候中凍昏在半路中,也表示有可能會因為走路加上拎重物,而練就出強壯的蘿蔔腿與老鼠臂,更大的可能是,會招來別人為我們掬一把同情淚,心想這對小夫妻如果不是瘋了就是好可憐,這麼冷的天還走路去買菜。

所以我很排斥這計劃。

但拗不過S的堅持,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照著做了。幾次的嘗試之後,我不得不老實的承認,這種方式其實還蠻有趣的。

我們住的地方雖然不是downtown,但離熱鬧地區不遠,最近的mall開車只要5分鐘,完成顛覆我出國前對幅員遼闊購物不便的想像。
以前覺得只要住在國外,買東西一定不方便,開到最近的華人超市要走Hiway一兩個小時,萬一稍閃神下錯交流道更慘,可能要再多花一兩個小時才能到達目的地。沒想到住到溫哥華來,很幸運的沒碰上這狀況,想到中日韓超市5分鐘,想買衣服鞋子6分鐘,跑銀行7分鐘。這樣的距離,走路可以到,約20分鐘左右。

雖然說這段路程20分鐘就可到達,但覺得光是以採購為目的的走路,似乎稍嫌誘惑力不足,為了增添多一點冒著寒風出門的動力,於是將相機背上,繞到附近的公園東拍西照。有時候也會跟著路邊的小松鼠跑,看它們銜著撿到的花生躲到哪去,或是避開大馬路一下子左轉一下子右彎的拐進小巷中,瞧瞧小巷內有沒發生什麼新鮮事,或是看看哪戶人家門外多了新擺飾,哪戶人家立起了for sale的牌子,更多時候,還會繞到mall附近的圖書館借些書回來。即使是同一個公園同一條街道,都會因氣候的變化而呈現不同的感受,漂零的落葉,光禿骨感的枝幹,天氣好時還可以看到雲層中有些許暈開的陽光漸層,這些都成了採購之外的樂趣。

20分鐘的路程,常因為這般東晃西繞,起碼會多花上一個小時,甚至眼見太陽在地平線逐漸消失了蹤影時,才快快的進入超市買東西。

雖然不見得每次都會看到有趣的事,或拍到好看的照片,但真的會走到氣喘噓噓才回家。

如果妳(你)也住在溫哥華,又如果在路上看見一對奇怪的夫妻檔,將自己裹的像圓滾滾的粽子,圍巾帽子手套一樣不少,一個拉菜籃車,一個背著相機,以奇怪的方式行進,忽地蹲下拍照,或忽地停下逗弄小松鼠,那…..那可能就是我們啦。



註:



在前陣子的起大霧季節中,走路時拍到了這幾張畫面。
當下的第一感覺,想到了我喜歡的Enigma樂團,這跟Enigma所營造的音樂情境好像,有點神秘有些迷濛,帶點詭譎的浪漫。
配上這畫面,就來聽一首Enigma的音樂吧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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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ine.v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3) 人氣()